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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6章 小林澄子的发现(1/2)

人的适应能力其实是很强的。

从一开始的不敢去看尸检报告的拍摄画面,到后来强撑着将所有内容看完。

这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事物的陪审员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毕竟没有直接看实物,再加上能够被挑为陪审员也都是有责任心和一定思想觉悟的。

所以很快一众陪审员们便看完了尸检报告。

一旁的审判长见状点了点,继续开口进行下一个流程。

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进入听取证人证言的环节。

伴随着审判长的话语落下,一位胖胖的妇人走了过来。

根据介绍,对方名叫原幸惠现今66岁,是死者石垣忠府请的家政妇。

原女士,你一直都是在被害人的家中工作,帮忙打扫的帮佣吧?

九条玲子走到原幸惠的身边开口询问道。

就这样没错,算下来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原幸惠点头道。

那么还请你说明一下,在案发当时你所看到的情景。

九条玲子开口后,原幸惠抬头沉思着回忆道:我记得那天我和往常一样,拿着吸尘器打扫着2楼的房间。

突然间感觉楼下好像传来了什么声音。

因为老爷有给我交代过,打完高尔夫球吃过饭后他才会回来,我还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错觉。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等我打扫完房间以后下楼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房间一阵响动。

我以为是老爷回来了,便走到房间去查看情况。

但等到走过去后却发现落地窗打开着,等回过头便看到了趴倒在血泊之中的老爷。

我问完了。九条玲子说完转身回到座位之上。

而审判长又看向了一旁的妃英理问道:那么辩护方律师,你有什么问题需要问吗?

这位证人说走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了落地窗打开是吧?

妃英理起身开口道:这表明这位证人在去到命案现场的房间之时,实际上并没有看到犯人的身影和行凶过程,对吧?

是的。原幸惠点头后如实回答道:我去到房间之后,就看到老爷流着血趴在地上的模样。

妃英理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后,来来嘴角微微上挑,然后朝着一众陪审员道:在座的各位陪审员,关于这位证人的证言,只能表明她是关于本案的第一发现者。

但是,她能没有看到刚刚关于检察官所说的,被害者和被告之间发生的争执打斗,甚至杀人的场景。

这一点,还请各位陪审员牢记。

妃英理这番义正言辞的话语,让一众陪审员不自觉的有些骚动,似是被对方的气势震慑。

至于小林澄子则是呆呆的看着妃英理,显然也因为对方的话语受到了冲击。

而骚动不过片刻的功夫便已平息,随后一位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根据九条玲子的介绍,对方名叫塚野享,是被害者已经去世的太太的弟弟。

其本人,也是石垣忠府手下公司的专务。

我听说,你在案发当天,也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务前去石垣家的宅邸拜访,因此而遇到了这起命案?

九条玲子看向塚野享道:不知道能否详细说说当日的情况?

当然。

塚野享点头道:我之所以去拜访,是因为生意上有一笔交易急需社长做出最后的决定。

但谁知道在我刚刚到达社长家,便听到了房间内传来了原小的尖叫声。

感觉情况

有些目标,我便立刻跑到了屋子内,询问对方发生了什么情况。

然后便看到了社长倒地的场面,之后我上前查看情况,手中便沾满了血。

我觉得情况不妙,便立刻让原小姐去叫救护车了。

说到这,塚野享双目落泪悲痛道:各位审判员,石垣社长是我姐姐去世之后,我在世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家人了。

还请拜托各位一定不要放过夺走他生命的凶手,对那罪大恶极的家伙处以极刑!

一中陪审员看到塚野享那痛哭流涕的悲痛表情,也颇为感同身受,不自觉的便点起头来,显然很是认同对方所说的话。

各位陪审员,关于本次案件,如果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或者想问的事情,都请不要拘谨,尽管发问。

看着周边的陪审员们,审判长也怕他们第一次参加放不开,在心中积压了问题却不敢说出来,于是便主动开口宽慰道。

那么还请我询问一个问题。

而这句话之后,很快坐在小林澄子身边的一位身穿蓝色西装的壮硕男人便举手示意了起来。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对方径直道:我刚刚听到两边的发言,说是杀害死者的凶器,似乎还没有被警方找到?

这么说的话,是表示犯人在杀人后携带着凶器逃走的吗?

那为何凶器还没有找到?

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九条玲子起身回道:然后我们也以逃跑路线为中心进行了搜查,但很可惜并没有找到凶器。

而这时候妃英理也站了起来发言道:被告岩松俊夫是在案发后的20分钟之内,就被附件的刑事紧急逮捕到案的。

从命案现场的石垣家宅邸,到岩松俊夫被逮捕的地方,就算全力奔跑,也需要最少十五分钟。

也就是说被告必须要跑到刑事的搜查范围之外,才能够丢掉凶器。

但以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被告显然是不可能有充足的时间逃跑的。

妃英理的这番话可谓是正好戳到了九条玲子的痛点,现实的情况是,虽然岩松俊夫确实曾去过石垣家偷东西。

但是,不管是现在的人证还是物证都没办法证明岩松俊夫杀死了石垣忠府。

两位证人的发言都是间接证据,而关键能够证明凶手的凶器也没有找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你来我往的交手也只是达成了平分秋色的局势。

之后关于凶器的讨论并没有维持太久,毕竟这是在开庭,他们不可能去纠结一个做这样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

而很快,法庭便继续推进起了下一项。

犯人先是从窗户侵入,然后在物色盗窃目标的时候,被死者发现...

伴随着九条玲子的介绍,一众陪审员和法庭悬挂的电子屏幕中出现了案发现场书房的情况。

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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